2017年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個《決定》頒布26周年,為進一步做好綜治宣傳工作,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我處根據(jù)電業(yè)局下發(fā)《關于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一是召開專題會議,圍繞宣傳月活動主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打造平安烏海建設升級版“,安排9月份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二是組織各班組認真學習烏社綜治[2017]15號文件,按照要求對用電班和營業(yè)班進行了關于法制宣傳教育、綜合治理方面的班組安全活動并留有記錄;三是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在大樓內利用LED屏宣傳“打造平安烏海,爭創(chuàng)文明城市“(照片附后)。宣傳中央關于《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guī)定》精神及我區(qū)《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要求,落實領導責任,強化擔當意識,形成保安全、護穩(wěn)定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積極在我局局域網、外網報道本單位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情況;五是通過在綜合治理宣傳月期間舉辦的各項活動,促進與客戶之間的和諧,促進領導與職工、職工與職工間的和諧。
通過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不斷增強職工法制意識,法制觀念,努力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企業(yè)氛圍。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