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株洲發(fā)電公司黨委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在華銀公司每年組織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評比中連續(xù)五年獲得A+的好成績。
該公司深入宣貫華銀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行動方案”,并制定印發(fā)該公司《從嚴治黨專項行動方案》,從五個方面制定了64條具體措施,并將重點任務進行了責任分解。該公司領導班子堅決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必談”制度,每年按照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黨政負責人與基層部門、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的方式,簽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廉潔自律承諾書。每年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與中層正職及新提職干部、分管領導和中層管理人員、新提職人員、關鍵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等人員開展廉潔談話。每年開展中層干部述職述廉測評工作。
該公司及時根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時完善、調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構職能,下發(fā)《關于調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和責任分工的通知》和《關于調整黨風廉政監(jiān)督員的通知》。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學習,邀請了株洲市石峰區(qū)檢察院領導和該公司審計專家開展等黨風廉政建設知識專題學習講座。同時,該公司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2015年以來,該公司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帶頭講廉政黨課6次,中心組學習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學習22次;召開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等“三重一大”事項進行研究、討論和民主決策共計150余項,沒有未經集體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未發(fā)生集體決策失誤。
在選人用人方面,該公司嚴格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大唐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堅持“四重八看”原則,堅持充分醞釀、組織考察、民主測評、會議決定的工作程序,2015年以來,該公司共選拔提職中層干部13人,其中“80后”青年干部5人,虛擬和掛職中層干部11人次,群眾反映良好,未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事件。該公司始終嚴防“四風”問題回潮反彈,開通設立“‘四風’問題直通車”,公布了舉報電話和網絡、實地信箱。緊盯元旦、春節(jié)等重要時間節(jié)點,開展糾“四風”突擊檢查5次,下發(fā)通報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