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0日,山西風電光伏裝機超越1000萬千瓦大關,成為今年以來第三個超過這一關口的省份。此前,山東、江蘇已經分別于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達到這一水平。2016年對于我國風電光伏發(fā)展意義非凡。
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有哪些省份風光裝機已經超過千萬千瓦?其他地區(qū)發(fā)展情況如何?千萬千瓦門檻對于新能源發(fā)展意味著什么?
八省區(qū)風光裝機破千萬千瓦內蒙古最高已超3000萬千瓦
同一年內有3個省份風電、光伏裝機突破千萬千瓦,在我國新能源發(fā)展過程中并不多見。因為即使算上這3個省份,我國也僅有8省份達到這一水平。
當前,內蒙古、新疆、甘肅、河北、寧夏、山東、江蘇、山西等8省份風電、光伏裝機突破了千萬千瓦。其中內蒙古裝機量最高,截至今年三季度,風光裝機已經超過3000萬千瓦。
其次,截至三季度,新疆、甘肅、河北風光裝機分別達到2586萬千瓦、1955萬千瓦、1440萬千瓦。
甘肅裝機規(guī)模已接近2000萬千瓦門檻。另外,截至2015年底,寧夏光伏裝機達309萬千瓦,風電裝機達822萬千瓦,總量略超1000萬千瓦,這表明寧夏邁過這一門檻的時間也是2015年下半年。
將目光轉向其他省份,現在距離千萬千瓦較近的省份有云南、青海、遼寧,以及吉林、黑龍江等。當前,遼寧、吉林、黑龍江的風電裝機遠遠高于光伏裝機。但由于東北棄風嚴重,風電在未來發(fā)展將趨于緩慢,且光伏短期內很難形成氣候,所以東北地區(qū)風光裝機距離這一門檻還有很大距離。目前來看,有望在2017年實現突破的是云南和青海。
同時,還有一些省份的風電光伏仍然處于剛剛起步階段,裝機總量僅在百萬千瓦左右甚至更低。
這些地區(qū)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慶、西藏、廣西、海南等。其中,截至9月底,西藏風電裝機僅有1萬千瓦,重慶的光伏裝機仍然幾乎為零。
風電、光伏的發(fā)展速度與當地的資源稟賦是密不可分的,也與國家能源發(fā)展布局相適應。所以,其發(fā)展程度是由客觀原因決定的,并不能一刀切。
在裝機超千萬千瓦的8個新能源大省中,風電、光伏消納占比并不與裝機絕對數量成正比。
風電、光電占發(fā)電量的比重最高的是寧夏,達到13.4%。其次是內蒙古,占比為12%。甘肅占比為11.4%,新疆占比為10.5%。占比最少的是江蘇,僅為3.3%。也就是說,千萬千瓦的新能源裝機發(fā)電量僅占江蘇省總發(fā)電量的3.3%。
協(xié)調裝機與負荷的比例是實現有效消納的關鍵
我們看到,不論風電、光伏裝機總量是多少,在其發(fā)電量占比超過10%之后,這些省份無一例外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棄風或棄光,甚至二者兼有。
那么,超過千萬千瓦的裝機對于一個地區(qū)的新能源消納意味著什么?日前記者在江蘇采訪中獲得的信息,或可說明個中關系。
截至8月底,江蘇風電裝機達到504萬千瓦,光伏發(fā)電裝機達到497萬千瓦。同時,江蘇全口徑裝機達到9966萬千瓦。風光裝機占比略超10%,發(fā)電量占比3.3%。
應該說,相對于該省巨大的消納潛力和裝機總量,風電、光伏從裝機到發(fā)電量的占比都并不算高。
但即使這樣,江蘇在消納時也并不是十分輕松。
在采訪中,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水電和新能源處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劉今向記者表示:“現在江蘇風光發(fā)電的消納已經不輕松了。節(jié)假日極有可能出現消納困難,比如春節(jié)。也許明年春節(jié)就有可能出現新能源短時間調峰運行。根據統(tǒng)計,春節(jié)期間江蘇省最低用電負荷只有2500萬 千瓦。一旦超出火電機組深度調峰極限就很難保證新能源全額消納。”可見,排除外送因素以外,影響新能源消納的最主要問題就是負荷。今夏江蘇最高負荷創(chuàng)新高,電網調度負荷一度達到8728萬千瓦,在負荷高位或平穩(wěn)運行時,新能源消納自然不成問題。
但在江蘇負荷降至最低值時,如果風光全發(fā),留給其他電源的負荷就只有1500萬千瓦了,這對于裝機接近1億千瓦的江蘇電源系統(tǒng)沖擊不小。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山西、內蒙古、甘肅等其他新能源發(fā)展較快省份。以甘肅為例,截至2015年底,該省發(fā)電裝機達到4188萬千瓦。彼時,風電、光伏裝機已經達到1828萬千瓦,超過火電裝機,占比接近44%。同時甘肅當年最大負荷僅為1303萬千瓦,裝機負荷比已經超過3:1,也就是說,僅風電、光伏的裝機規(guī)模已經遠超該省的最高負荷,出現較為嚴重的新能源消納難題也就在所難免。
我們看到今年上半年,甘肅棄風率達到47%,2015年棄光率也達到了31%。內蒙古、新疆、寧夏等地的消納難題也源于此。
西北新能源消納形勢好轉風電發(fā)展重心向東南轉移
“預期在特殊時段江蘇也會出現與‘三北’地區(qū)類似的情況,新能源消納問題也會慢慢顯現。
到2020年全額消納新能源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眲⒔癖硎荆K希望通過一系列的手段和辦法,盡量把新能源參與調峰的時間往后移。
負荷限制是影響新能源消納的最主要因素之一。那么,出現在“三北”地區(qū)的新能源建設與消納的矛盾是如何形成的?日前,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鳴透露,在“三北”地區(qū)新能源發(fā)展初期,為了保護投資意愿,很多地區(qū)作出了保護投資回報率的承諾。所以當時很多地區(qū)就 出現了所謂“雙?!闭撸幢k妰r和保利用小時數。但是隨著裝機規(guī)模不斷擴大,競爭越來越激烈,“雙?!闭呔蛯崿F不了了。
“因為新能源電價比較高,在保電價情況下,很難找到買家。然后是保證小時數,結果現在發(fā)現誰來負責系統(tǒng)供求平衡呢?”曾鳴表示,在目前情況下,要想辦法讓清潔能源參與到交易當中去。
近一段時間,一個令人欣喜的情況是,西北諸省相繼出現新能源消納形勢好轉的消息。
10月份,甘肅售電量完成59.3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2%,終結了連續(xù)30個月的售電量負增長。售電量增長體現的是負荷增長,有助于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上網。
同時,下半年以來,新疆的新能源消納形勢也有所好轉。9月份,全區(qū)棄風率29.1%,同比下降17.5個百分點;棄光率36.8%,同比下降了12.3個百分點。
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家能源局相繼發(fā)布《電力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以及《風電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風電方面,裝機增量向中東部和南方地區(qū)傾斜的意圖十分明顯。
在“十三五”7700萬千瓦的陸上風電增量中,中東部和南部地區(qū)占到4200萬千瓦,“三北”地區(qū)占3500萬千瓦。這表明“十三五”新增風電的重心將轉移到中東部和南部地區(qū)。另外,“十三五”時期,我國將力爭形成50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海上風電的增量將更多分布于中東部和南部地區(qū)。
光伏方面,根據《電力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到2020年,光伏裝機將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五年累計將增長162%,增幅基本與“十二五”期間齊平。
未來風電光伏裝機的繼續(xù)增長,仍然需要有相應的負荷增長作支撐,才能確保長期健康發(fā)展。這也是“十三五”新能源發(fā)展中不可忽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