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兆新”)表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永晟新能源”)與深圳市深燃清潔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深燃能源”)簽署了股權收購項目合作框架協(xié)議。
據(jù)協(xié)議,永晟新能源擬向深燃能源出售公司持有的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群志光伏項目)、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惠州中至正光伏項目)。其中,佛山群志光伏項目裝機規(guī)模14.86兆瓦,惠州中至正光伏項目裝機9.47兆瓦,合計24.33兆瓦,合計價款不超過1.2億元。
*ST兆新表示,本次出售光伏項目,是為盤活公司資產(chǎn),解決公司高息債務問題,降低財務費用。同時*ST兆新強調(diào),本次簽訂的協(xié)議僅為框架性的意向協(xié)議,交易金額為初步擬定總價,交易事項是否正式實施以及實施過程中均存在變動的可能性。
今年以來,*ST兆新頻拋光伏資產(chǎn)。4月底,永晟新能源與中核匯能有限公司就后者有意收購永晟新能源持有的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圣坤仁合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河北圍場5萬光伏項目)、永新縣海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永新2萬光伏項目)、新余德佑太陽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新余3.5萬光伏項目)一事簽署合作框架協(xié)議。該事項也在進行中。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