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經信廳等四部門日前印發(fā)的《四川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實施細則(2020年結算試運行稿)明確,四川電力現貨市場從時間維度上分為水電競價現貨市場和火電競價現貨市場。其中,水電競價現貨市場指 6 月 26 日至 10 月 25 日,由水電機組參與競價的省內現貨市場;火電競價現貨市場指 10 月 26 日至次年 6 月 25 日,由火電機組參與競價的省內現貨市場。
《方案》確定了四川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建設路徑:第一階段(2019-2023 年),以四川省主網覆蓋地區(qū)為市場交易范圍,在規(guī)范和完善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基礎上,建立積極、 穩(wěn)妥、開放的電力現貨市場;第二階段(2024-2028 年),建設發(fā)用電兩側雙邊競價電能 量市場,完善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機制和新能源參與市場機制,逐 步形成較為完整的電力現貨市場體系;第三階段 (2029 年起),開設電力期貨、期權以及發(fā)電權、 輸電權等金融市場,推進市場自我發(fā)展與完善。
《方案》還指出,市場初期,考慮到四川電網實際運行情況和清潔能源消納政策,非水清潔能源機組全年暫不參與現貨市場競價;水電機組僅與水電競價現貨市場;火電機組僅參與火電競價現貨市場;所有參與省內中長期交易的市場化用戶均應參與水電競價現貨市場和火電競價現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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