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fā)布了《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18年6月12日)》,對至今仍在整改期或未完成整改延期處罰的供應商不良行為進行了公示。被通報的不良行為共有78起,處理期從2018年開始的共有38起,其中有5起為6月份新增。
具體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