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光伏電價調整探討及建議

發(fā)布時間:2016-09-21   來源:能源與環(huán)保

?隨著630之后組件價格出現大幅度下降,2017年光伏電價的調整必然提上議事日程。從長遠來看,按照市場行情變化調整電站電價,是符合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有力措施。而對2017年光伏電價調整所做的測算、探討和建議,將有利于政府充分考慮行業(yè)發(fā)展特點,盡量準確制訂出更為合理的電價。

一、光伏電價測算及回顧

首先我們將測算不同造價和不同年利用小時,分別在8%和9%的全投資回報率情況下的合理電價。這個測算的建立,以下列條件作為基礎。

1、不考慮限電因素;

2、不考慮補貼不到位影響;

3、一類地區(qū)對應首年利用小時1500小時;二類地區(qū)對應首年利用小時1300小時;三類地區(qū)由于光照條件差距較大,我們選取了首年利用小時1100小時和1000小時兩種情況供決策者參考;

4、折舊年限15年;

5、按照現行增值稅和所得稅政策;

6、電價執(zhí)行時間為20年,最后五年電價取值0.3元/每千瓦時;

7、每年運維費用按照0.1元/每瓦計算;包含全部電站直接運維費用和部分其他(比如土建使用稅或者房屋租賃)費用;

8、未考慮通貨膨脹因素;

9、組件標準按照多晶硅組件,首年衰減2.5%。以后每年衰減0.7%,最低衰減量為20%;

10、不考慮競價上網因素。

測算電價如下表所示:

      關鍵詞: 電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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