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荷蘭《忠誠報》4月11日報道,荷蘭政府將在未來六個月內就關閉位于Heemweg和Amer的兩座煤電廠進行可行性研究,研究內容包括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具體效果以及可能產(chǎn)生的補償成本。報道稱,此前荷蘭環(huán)保組織Urgenda起訴荷政府減排不利,法院裁決支持Urgenda的訴求,判定荷政府必須加大減排力度。荷部分政黨提議應在2025年以前關閉所有煤電廠。然而,荷蘭于2015年新建成三座煤電廠(一座位于Eemshaven,兩座位于Maasvlakte),造價數(shù)十億歐元,關閉成本過于高昂。荷政府表示,在此前關閉5座老煤電廠的基礎上,荷蘭政府將研究進一步關閉兩座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建成的煤電廠,此舉將極大有利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但同時,荷蘭政府目前不會關閉三座新煤電廠,而是會加強碳捕集和碳封存設備的開發(fā)。
報道稱,荷蘭承諾到2020年將二氧化碳排放較1990年水平降低25%,目前看來實現(xiàn)該承諾極為困難。此外,由于荷蘭可再生能源大部分源于生物質能源,而擬關閉的兩座煤電廠還摻燒生物質燃料,因此荷政府需解決有關生物質燃料問題,否則將影響其實現(xiàn)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供給達14%的目標。